卵巢早衰供卵试管婴儿的姐妹们分享下供卵试管婴儿经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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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医生判定自己卵巢早衰,丧失生育功能的时候,我才30岁。对于刚结婚不久,还未生育孩子的我真的无法接受。痛苦、悲伤、绝望笼罩着我的生活,甚至一度走到离婚的边缘。
好在,日子还是过来了,在最艰难的日子里,感谢我的家人和老公给我依靠、鼓励与帮助,现在分享我卵巢早衰一路走来的经历,希望,给同病相怜的姐妹们打打气。
我跟老公结婚的时候就28岁了,已经是晚婚晚育的年龄,所以,结婚后我们一直没有避孕。一年多后,肚子没有任何反应,老公有些担忧,提议一起去医院检查下。
医院一检查激素水平,卵巢早衰了,甲功也低,整个垂体功能低下,医生很肯定地说,你这种情况,要孩子几乎不可能了。这对我们来说是晴天霹雳的消息,我跟老公都是传统家庭出生的,无法生育,丁克生活,我们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。
做丁克族,我不甘心,也不忍心。我不相信,现代医学这么发达,难道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。网上不是有很多卵巢早衰又恢复正常,成功生孩子的安全吗?这些年,老公为我所做的一切,这辈子除了我爸之外,不会再有第三个男人对我这么好。不管怎样,只要老公没有放弃,我就不会先放弃,然后,我们就开始走上寻医问药之路了。
托熟人找有经验的医生,网上找偏方,什么法子都试过了,也不见效。后来,无意中才知道,供卵试管婴儿这种操作技术。跟老公说了后,一开始他很纠结,在我的极力劝说开导下,他点头同意。
于是我们网上查找供卵的医院,这时候才知道,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。想从公立医院做几乎不可能的事排队怎么也要等5、6年时间。对我这种情况,这种年龄来说,再等下去了,最后的这个希望都会破灭。我们问护士,怎么能快点排上,护士说,没办法,医院的供卵者太少了,想要快点,只能自己找到供卵者。成事在人,谋事在天,只要你千方百计去做某件事,总会找到解决方法的。
就这样很快,我们开始了供卵试管之路,体检,打针,促排。当看到终于属于我们的胚胎成长出来那一刻,我激动的紧紧抱着老公,终于我们有机会怀宝宝了。怀着忐忑的心情,我进行移植,一切进展的都比较顺利。九个多月后,我生下了一个6.4斤重的男宝宝,感受到十月怀胎的辛苦,感受到做母亲的幸福。
这些年,一路走来有太多的坎坷和辛酸。感谢路上帮助过我的人,因为你们的帮助,使我的人生路上没有留下这个巨大的遗憾。经常在论坛里以及备孕群里跟大家交流一些备孕与试管知识,看到很多同病相怜的姐妹,因此而导致工作、生活一团遭,离婚案例也比比皆是。
将我的案例分享出来,就是希望姐妹们不要放弃,与家人好好沟通,想办法解决问题,幸福一定会在不远处等你。
试管不易,且行且珍惜,最近我也有同学、朋友再问我怎么能试管成功的,我就不一个一个的说了。
在我国,对于第三方助孕是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的,就拿赠卵来说:有正常生育能力的育龄妇女将卵子赠与不育夫妇,以助其生育,称为卵子赠送。提供卵子的一方为供卵方,接受他人卵子的一方为受卵方。
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》规定,接受卵子赠送的适应症包括: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;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携带者或患者;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。赠卵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赠卵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,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。
(二)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。
(三)对赠卵者必须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。
(四)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、权利和义务应完全知情并签定知情同意书。
(五)每位赠卵者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妊娠。
(六)赠卵的临床随访率必须达100%。
所以,国家颁布了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。“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,在其每周期取成熟卵子20个以上,并保留15个以上的基础上进行赠卵”。有偿捐卵并不是你情我愿的个人行为,而是受到严厉打击的非法行为。
符合适应症的可以在省属生殖科操作供卵,不符合供卵适应症的则只能选择地下操作,或者海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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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赞 收藏 阅读  2023-1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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